民生银行积极妥协 沪港两地再融资290亿

民生银行积极妥协 沪港两地再融资290亿 更新时间:2011-2-28 10:30:01   争议不断的民生银行再融资方案揭晓。

2月25日,民生银行董事会当天,所有董事全票通过新方案,市场颇为关注的几大董事史玉柱、卢志强、刘永好、张宏伟、王玉贵等悉数到场。一位与会者透露,卢志强还是从医院里直接赶到现场,手上还挂着输液用的吊针。

当天晚间,民生银行发布公告,决定对再融资方案进行调整:把A股非公开发行的原方案,调整为A股发行200亿元可转债加H股增发90亿元的新方案。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沟通和论证后,深陷“利益输送”漩涡的民生银行,终于决定调整已于1月7日公布的再融资方案,被市场视为一次“积极的妥协”。

顺应市场

这是民生银行顺应市场做出的一次“积极的妥协”,利好现有股东,对市场的冲击也最小。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2月24日晚间,民生银行突然发布股价敏感通告,称将于25日召开董事会,讨论修订再融资方案,以维护投资者权益,故A/H股25日停牌一天。

公告甫一发布,旋即引来市场一片猜疑之声。究竟是全盘否定、推倒重来,还是仅仅作出微调,说法不一而足。

1月7日,即离H股上市仅一年有余,民生银行亮出了新一轮再融资方案,拟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7亿股A股,发行价4.57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215亿元。

然而,令民生银行始料未及的是,原本认为“很正常”的一次再融资,却引发了业界有关再融资及资本约束的一场大讨论,尤其在中小股民间引起了轩然大波。

很多中小股民通过网络及电话等各种方式表达了他们对再融资方案的诸多不满,意见核心即认为,上述方案的定价不够公开、透明,严重损害中小股民权益,不但没有平等的赋予他们参与的权利,还变相摊薄了他们的权益。

虽然定向增发价格9折的折让符合一般市场规律,且经过了“正常的程序”,定增方案中亦有“参与非公开发行的股东,三年之内不能出售此次认购的民生银行股票;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五年之内不得出售此次认购的股票”等约束条款,但由于两大认购主力――上海健特和泛海集团,都曾经有过高位套现获利的纪录,因此,中小股民仍然坚持认为此次定向增发有“利益输送”嫌疑。

参与定增后,上海健特实际控制人、民生银行董事史玉柱曾第一时间在其微博里表达了按捺不住的喜悦之情,更加剧了市场对“利益输送”的怀疑。

“中小股民天天打电话过来问,我们还收到了很多邮件和信件,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民生银行相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从1月7日公布方案至今,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与各大基金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众机构投资者就融资方案沟通了上百次。

春节假期后不久,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也在其微博中写道:对商业银行而言,利率市场化的挑战正扑面而来。年没过好,节前节后忙着拜访各方投资者。作为大型两地上市公司,确保中小投资人的利益应该尽心尽力,不能怠慢。

于是,2月25日召开的民生银行董事会会议上,新的融资方案出炉。

民生银行表示,在广泛调研沟通的基础上,经过慎重研究,董事会决定调整再融资方案,通过在A股市场发行可转债和H股市场增发相结合的方式,让境内外更多的投资者有机会参与民生银行的再融资。

新方案显示,民生银行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00亿元的可转债,在转股期间可转换为民生银行A股股票,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交所上市。

民生银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六年,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民生银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民生银行A股股票交易均价。

此外,民生银行还拟向境外投资者增发不超过16亿股的H股股票,占目前民生银行H股总股数的40%。

一位资深银行分析师认为,这是民生银行顺应市场做出的一次“积极的妥协”,利好现有股东,且对现有股东机会均等,对市场的冲击也最小。

否认“利益输送”

新旧方案对民生银行中长期补充资本金的作用基本相当。

细心人士发现,新方案较之定增方案的融资规模再度增加75亿元,增幅近35%。

民生银行副行长毛晓峰解释道,这是考虑了监管的要求,以及民生银行未来几年业务发展规划的要求,及外界环境的要求确定的。

之前的215亿元,由于是定向增发,资金到账后可以全部充实核心资本,但可转债在未转股之前只能计为附属资本,理论上全部转为核心资本需要6年时间,只有增发的H股,可以直接补充核心资本,因此考虑是期限较长的问题,因此新方案增加了融资规模。

目前债市行情看涨,发行可转债是较好的时机,6年中,投资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转股时机,相对比较灵活,而以H股现有的容量,容纳90亿的发行规模应该掀不起太大波澜。

一位民生银行人士告诉记者,2007年民生银行曾经发行过一次可转债,规模在40亿左右,第一年转股率大致为50%,即20亿元。因此,可转债可作为长期补充资本金的途径,对于短期内资本充足率提升不明显。

毛晓峰告诉记者,做出这样的选择确实迫于市场压力,但民生银行充分尊重市场、尊重中小股东,选择了尽量减少对股市冲击的方案,而对于民生银行来讲,新旧方案为民生银行――中长期补充资本金的作用基本相当。

在监管机构对以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的方式设限后,本来融资渠道就十分有限的银行业也只得另辟蹊径,但方法不外乎,定向增发,增发新股、二级市场配股和发行可转债。

民生银行1月7日融资方案的争议之一,就在于为何不选择配股的方式。对此毛晓峰解释说,成功配股的条件是有70%以上的股东认购,但民生银行的股权分散,没有核心大股东,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足10%,因此配股对于民生银行存在较大的风险,而定向增发审批快、资金到账快,且风险最小,因此民生最初选择了定增的方式。

然而,市场如此激烈的负面反应,也着实出乎民生银行的预料。但最终“事实证明我们没有利益输送。”毛晓峰对记者表示。

但是此前记者采访时,民生银行一位股东代表曾向记者表示,银行业高资本消耗的现状应该加以改观,银行应该重视自身的资本管理,不要总是依靠融资来补充资本金。

对此,毛晓峰表示,民生银行已经从2006年提出业务转型,增大资本节约型业务占比。但我国银行业目前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融资的依赖的确较大,结构调整的路还很长,需要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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