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投资基金法说明_1
新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法律允许基金管理公司采用股份制,并且取消了对持股5%以下股东的行政审批,已经为基金公司上市预留了空间。目前,证监会基金部对此亦态度十分积极。
基金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或将帮助基金公司解决开展新业务资本金不足的难题,同时更为困扰行业多年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打开了更大的空间。
混业经营的背景下,目前已有20多家基金公司成立了专项子公司开展类信托业务,而基金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仅数千万元,基金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金多位1-3亿元,与信托和券商相比杯水车薪。
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公开信息显示,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也有3亿元,高的近70亿元。上市券商的资本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更是基金公司无法比拟的。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114家证券公司净资产为6943.46亿元,净资本为4970.99亿元。
资本金不足、赔付能力存忧已经成为基金开展新业务的重要障碍之一,而未来一旦真能实现公开发行股票,这一问题或得到缓解。
“尤其是在行业前列的公司,盈利模式清晰,已具备了上市的条件。”上述人士称。
公募基金的盈利模式大体是,发展管理资产规模赚取管理费收入,近年来行业内分化日益鲜明,行业整体利润率逐年下滑,中小公司持续亏损。除了发展新业务,基金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依靠人力资源,虽然也面临人力成本的上升,但并不需要明显的资本消耗。
更重要的是,激励机制尤其股权激励难产,一直是困扰基金行业的重要问题,上市或许可以打开更大的空间。
虽然监管层已放开基金公司5%以下股权转让的审批,即允许这一范围内的股权激励,但日前,原华夏基金总经理范勇宏亦表示,即使放开5%的股权,从技术层面上看,操作起来非常困难。言下之意,5%的股权激励比例依然太少。
而范勇宏再次强调,激励机制才是以人为本的基金公司发展的关键。
目前基金部主任王林曾任发行部副主任,对新一轮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曾有做出过很多工作。业内人士认为,王林正是基金公司公开上市的积极推动者,而他在发行部的任职经历也有利于为基金公司未来可能的IPO理顺障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