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梅:控股股东不存卖壳意向

上海新梅:控股股东不存卖壳意向 更新时间:2010-2-8 23:09:56   证券时报网2月8日讯上海新梅周一晚间发布澄清公告,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外销售自主开发的房产项目纯属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是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等综合因素决定;另外,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上海兴盛集团,该公司回函明确表示,在未来可预见的三个月内,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兴标先生无任何关于出让上海新梅控  股权的意向、商谈和协议。  相应传闻:近日,《大众证券报》刊登了有关公司的报道,文章称,在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兰房产拟整体销售新梅太古城一期的公告后,“一私募人士”对该报的记者透露,“这是上海新梅控股股东在为卖壳做准备”。虽然该报记者曾以投资者身份向公司求证且得到了明确的否定回答,但仍然按照自己的理解就该事项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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