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读懂售电公司、代理购电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区别-电网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
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独立售电公司
国家电改配套文件规定了售电公司的三种类型(依据售电公司背景):
第一类: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
电网企业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供电企业,与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是一样的,只是按照政策规定,未来必须慢慢将售电业务分离出去,仅从事配电业务
第二类: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
其业务分为两个板块,售电业务和配电业务
其中售电业务与独立售电公司一致;配电业务由配售电公司来投资建设一片区域内的所有配电设施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用户接入这个配电网后,需上交一定的输配费用;
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配售电公司,但可以有多家独立售电公司,用户拥有自主选择售电公司的权力
同一供电营业区内也可以有多个售电公司,但是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经营权。此公司需提供保底供电服务,就是为不参与电力市场竞价的用户提供保底供电。
第三类: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仅从事购电、售电业务,即电力批发商;售电公司购电与售电之间的差价即为其利润。
其核心用户为用电量相对较小的低压用户、由于小用户的负荷很小且一般没什么用电规律,无法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通过代理多家小用户形成用电量可观的、相对稳定的用电负荷,由发电企业批发购电。
未来售电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取决于售电公司的电力交易能力,包括电量偏差考核、需求侧响应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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