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签名被伪造事件有进展,业主三大核心问题期盼南京建邺区房产局答复-南京维修基金
11月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连续报道了《我的签名被伪造了!》,稿件讲述了南京市建邺区苏建豪庭小区维修资金涉嫌违规使用一事。11月10日,记者继续跟踪走访了解到,小区居民进行了自查,在局部自查的情况下,竟然有140多户居民签名系伪造。相关部门建议应该由警方介入调查。11月22日,该小区居民的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中陆续收到了退款。但是,小区居民通过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的查看发现,账户中早前就被扣过钱。针对如何规范维修基金的使用,小区物业是否违法等问题,记者进行了持续跟踪走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季宇轩
20余天辛苦维权,小区居民陆续收到退款
11月22日,有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收到退款了。经过小区多位居民核对,居民自己的维修资金商户上收到了一笔款。一名居民告诉记者,这是在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上查到了,交易时间为11月22日,金额为230多元,交易类别为使用。另一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7月28日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被扣了182.87元,11月22日显示到账了相同数额钱款。
业主维修资金账户收到退款
“之前交易类别为使用时,交易明细都是负数,证明是扣款。”一位居民指着自己的账户称,这次交易类型同样为使用,但是明细却是正数,说明是有款进账,而进账的金额恰好等于之前扣款的金额。因此,居民认为,这笔钱是对小区路灯项目扣款的矫正。
这笔退款究竟从何而来?小区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的路灯改造项目事实上已经做完了,但是不知道物业和施工单位是否已经结算。有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苏建豪庭小区物业方南通子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返还了首笔拨出的11万维修资金。不过,该说法并未得到相关部门证实。
钱款到账了,就代表这件事划上句号了吗?有小区居民查阅了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发现除了今年7月份的这笔扣款外,还有更早时候的扣款记录。这些扣款就代表着小区维修资金其实早更早前就已经有调用,那么所对应的这些项目涉及的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可靠呢?
社区通知小区居民签字核实相关情况
记者多次试图采访建邺区房产局,均遭到拒绝
在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也介入了调查,现在调查情况进展如何?11月24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南京市建邺区房产局所在的建邺大厦试图了解调查结果,但是向房产局提出采访请求后,却遭到拒绝。事实上记者在该事件中多次试图和建邺区房产局及其下属具体业务部门取得联系,结果多次受阻。11月4日,记者在建邺大厦试图联系采访建邺区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相关人士,经过漫长等待后,没有得到答复。5日,记者再次来到建邺大厦提出采访请求后,也未得到答复。6日、7日记者多次拨打建邺区房产局的办公电话,结果无人接听。
该事件中,建邺区房产局是行业主管部门,对于事件的调查和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同时,相关部门成立了苏建豪庭物业问题处置工作组,并以该工作组的名义要求小区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反映相关情况。那么,该工作组介入后,进行了什么样的调查,又调查出什么结果呢?由于采访受阻,记者并未得到相关回复。
你是否关心过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
在采访中,记者反复听到“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一词。维修资金个人账户究竟是什么,业主如何能更好保护自己的维修资金个人账户。南京市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告诉记者,维修资金账户是专户存储,建账到户,可以用网格概念去理解。即,南京维修资金缴付标准是120元/平米。业主缴纳维修资金后,这笔款进入小区维修资金池,同时也在业主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中显示。
当小区公共区域需要维修等情况出现后,经过签名、公示、盖章等一整套流程后,维修资金就可以启用。按照维修项目所需的总金额从小区维修资金池中扣除,同时也按比例从业主个人维修资金账户扣除。
相关人士表示,每名业主应该是自己维修资金账户的第一监管人。当然自己的维修资金账户不是想用就能用,这笔钱必须要用在小区公共区域和设施中。自己家里有破损或需要维修等情况不允许使用维修资金个人账户里的钱。如果维修资金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续筹。
质疑一:路灯项目申请人,一位是查无此人,另一位竟然投了弃权票,这笔申请主管部门居然就批准了?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根据房产局官网公示内容查询到,苏建豪庭动用维修资金维修路灯项目的主要申请人之一丁先生,在其填写资料时显示在住在该小区某栋16楼,可是公示的《表决表》内却没有该门牌号的相关内容。另外,居民从“天眼查”中查询到丁先生与该小区建设公司及小区物业公司存在股份关系。项目另一位申请人周先生居然在《表决表》上签下了弃权票。
小区居民认为,可见该项目在当初动用维修资金申请时有多么随意。两位项目申请人丁先生和周先生,一位是查无此业主且和物业公司存在股份关系,另外一位主要申请人居然针对该项目填了弃权票。要不是小区居民谨慎,自己进行了一番调查,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否则,小区维修资金已然被滥用了。
那么, 小区居民的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呢?希望能有相关你们能出面说清楚情况。
质疑二:退款是否意味着“物业伪造业主签名”一事已有主管部门定性?
有居民表示,既然业主收到了退款,是不是就说明物业确实有过错,相关部门是否已经确认业主伪造签名一事。
记者此前获悉,业主曾进行局部自查,就已经发现有140多户签名被伪造。有业主告诉记者,11月10,曾收到过一份通知,落款为苏建豪庭物业问题处置工作组。通知要求业主,对于存在非本人签名的情况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向工作组进行反映。这期间,一共有228户业主签字确认自己的签名被伪造。
收到居民签字确认后,工作组应该给居民一个回复。但是,直到目前位置,该工作组并没有给出具体的调查结果。
质疑三:房产局在该事件中是否有疏漏,涉事物业是否会被处罚?
在此前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建邺区房产局相关部门一开始明确表示,不对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随着签字业主越来越多,相关部门又改口说会审核业主签名真伪。那么,相关部门到底要不要审核签名真伪?
更重要的是,退款是否意味着物业可以“全身而退”?小区业主认为,关于这家物业是否要被处罚,会接受什么要的处罚,相关部门一直缺乏明确的态度。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地方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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