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两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作出规定-最新证券公司会计制度
本报记者王磊
近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信息披露规定》。该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为,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证券服务业务相关信息,应当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披露上一年度本所及本所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行政处理、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惩戒、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等。
责编:秦铭明
来源:财会信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