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报资讯】欢喜影视诉第一弹App侵权,获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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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TMT频道8月3日讯,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斯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花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5万元。
文书显示,原告欢欢喜喜公司诉称,其经合法授权享有电影《疯狂的外星人》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两被告擅自在“第一弹”App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并从中获取利益,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被告花度公司辩称,其作为网站运营方仅提供第一弹App下载渠道,并未提供涉案作品的点播服务。斯干公司辩称,涉案视频系网络用户自行上传,被告在收到原告的侵权通知后已删除。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被告提交信息可以认定被控侵权视频系案外人上传,两被告在“第一弹”App因为影视资源侵权行为被起诉的情况下,放任专区用户继续发布其他侵权内容,客观上导致本案侵权结果的发生。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两被告已于近日被强制执行该笔款项。股权穿透图显示,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由欢喜影视投资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斯干网络于2015年5月正式注册二次元社交平台“第一弹”,平台主营多元化的交流社区,为年轻用户供给娱乐、动漫、游戏等服务,曾获得游族网络、爱奇艺等多家公司投资。
据记者了解,2020年6月,静安区检察院对包括第一弹App创始人王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逮捕,因平台擅自上传大量美日韩等国的影视内容,并从中收取会员充值费及广告费用,合计非法获利3418万余元。
最终,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上海斯干公司罚金人民币130万元,判处王某(公司创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四年内在外表现良好即无需服三年刑罚),并处罚金24万元。此外公司其余26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到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不等的刑罚,还有最后1人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