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通报.
2020年9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通报
2020年9月,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挂牌公司和相关责任主体及4宗其他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103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83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20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纪律处分情况
一是156家挂牌公司未在2020年4月30日前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156家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司根据有关规定,对156家挂牌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二是海南新生飞翔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2日和2019年11月22日向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划转资金100万元、91,068万元,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3日航空集团分2笔向新生飞翔划转资金91,168万元后,新生飞翔又于2020年1月8日向航空集团划转资金91,168万元,上述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为91,168万元,占新生飞翔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58%。新生飞翔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情况,董事长王柏生、总经理张沛然、财务负责人肖晓冬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司根据有关规定,对新生飞翔、王柏生、张沛然、肖晓冬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三是北京华软新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斌于2019年10月28日告知公司供应商将公司从银行借入的原采购资金转入张斌的个人账户及其指定账户,张斌通过上述方式占用公司资金的日最高余额为4,687,000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3.07%。华软新元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斌和董事会秘书、时任财务负责人郑秀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司根据有关规定,对华软新元、张斌、郑秀莉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四是宁波淘淘羊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16日和2017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1月20日完成该次股票发行,在该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淘淘羊与发行对象签订了补充协议,该协议涉及投资方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要求公司回购投资方股份、公司向其他方发行新股的价格不得低于投资方本轮投资的价款或条件等特殊投资条款。淘淘羊未及时披露上述特殊投资条款,且特殊投资条款的相关内容不符合监管要求,董事长黄和平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徐杉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司根据有关规定,对淘淘羊、黄和平、徐杉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五是北京领骥影视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累计金额为2,709,936.59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66%;未在2019年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累计金额为51,430,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97%;未在2020年临时报告中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累计金额为16,155,068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95%。ST领骥存在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的情况,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夏梅和时任董事、副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夏大营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上述行为违反了《业务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规定。我司根据有关规定,对ST领骥、夏梅、夏大营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二、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情况
9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包括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治理违规、权益变动违规和其他违规四类。
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任一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信息,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会主席、董事、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二是收购人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三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股份代持行为,导致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信息披露不规范;四是挂牌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与发行对象签订的协议涉及特殊投资条款,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六是挂牌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公司治理违规事项方面,一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挂牌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是挂牌公司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对重大交易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四是挂牌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五是挂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六是挂牌公司将募集资金从专用账户转至公司另一银行账户。
权益变动违规事项方面,主要是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增加或减少达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其他违规事项方面,主要是挂牌公司股东违反披露的自愿限售公告,在自愿限售办理期间进行减持。
全国股转公司一直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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