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助“最优载体”领衔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不仅意味着资本市场“存量”领域改革的深度探索,亦为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的各类高科技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国信证券高级研究员张立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改革意义上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独立运作、层次清晰、协调互动和交易活跃的多层次市场经济体系。随着此次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预计也将起到一定程度的示范引领作用,即未来在中小板和主板层面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注册制改革,由此,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是区域经济的能力和效率,增强企业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

使命升级

瞄向区域创新支持

自2009年成立之时,创业板就被誉为创新之板、成长之板。截至目前,818家的上市企业数量,昭示了创业板在过往10余年间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斐然成绩。如今,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正式落地,“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或许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创业板“升级”后的新使命。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革后的创业板定位是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而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定位也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这意味着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后,处于成长期的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将迎来更加便利的直接融资途径。

“不仅如此,得益于此次创业板改革在出资链条――募、投、管、退中进一步畅通‘退’的环节,在退出渠道更有保障的前提下,也将刺激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投组织加大力度投资早中期高新技术企业。”李湛如是说。

事实上,如果从更加聚焦的区域角度来看,无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规划,还是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创新驱动”都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内容,当然,这也映射出了包括深圳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将以企业作为“最优载体”,以科技创新的方式引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方向。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作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我国香港、澳门与内地融合发展的地区,显然适宜于外向型企业入驻投资发展;深圳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改革的重点是培育创新新动能,是创新型企业植根发展的沃土。整体上看,无论是外向型企业还是创新型企业,都属于创业板优先鼓励挂牌上市的企业。所以,随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将为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示范区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上市融资渠道,即通过提供资金和正向激励助上述地区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激发创新活力,进而助推一个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加快建立。

规则之变

“添薪”创新动能

从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内容来看,可以说是资本市场“增量”与“存量”兼具的一次重大改革。

李湛表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深改进程进入实质性提速期。对于承载着科技与传统企业链接桥梁作用的创业板而言,在注册制的核心制度安排下,其基本延续了科创板相关安排,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精简优化发行条件、增加制度包容性、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比如在降低发行门槛上,完善了盈利企业上市及未盈利企业上市的标准,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等。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上市审核全流程以及关键节点的时限要求;再比如,在交易制度方面,创业板新股上市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之后日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但相应的,创业板投资的准入门槛亦同步提高;不仅如此,此次创业板改革还通过对“存量”市场的再融资、并购重组及退市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创业板的供给结构。

从A股市场生态优化方面来看,张立超认为,此次创业板改革预计会吸引更多公司赴创业板上市,进而挤出场内壳资源的水分,使得企业能更加专注主业和高质量发展,最终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的投资生态和融资效率,为我国经济的增速换挡与结构调整提供最强劲的资本市场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现阶段立于“创新”之上的粤港澳大湾区及深圳先行示范区来说,张立超表示,此次创业板在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制度上的完善,将显著激发上述地区企业的创新活力并带来辐射效应,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最终实现与国际金融体系的接轨,为创新创业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进而打造“创新高地”,吸引国内外企业在粤港澳地区融资发展。此外,这也将为5G通信、人工智能、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通信高端器件、高性能医疗器械等产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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