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发在审企业过渡安排出炉

5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首发在审企业的具体安排。

对于已通过发审委审核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通知执行。已通过证监会初审会但尚未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深交所将依据证监会的受理顺序和审核成果接续审核,初审会意见已落实的,安排创业板上市委会议审议;初审会意见未落实的,落实后深交所安排审核会议和上市委会议审议。

对于已反馈意见但尚未召开初审会的企业,深交所将继续推进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工作,反馈意见已落实的,安排审核会议审议;反馈意见未落实的,落实后安排审核会议。

对于已受理尚未出具反馈意见的,深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出首轮问询。

再融资、并购重组在审企业参照前述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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