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政部门细化兜底保障任务
宁夏民政部门细化兜底保障任务
宁夏民政部门细化兜底保障任务 2020-04-14 10:11:49 自治区民政厅近日印发《2020年宁夏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细化兜底保障任务22项,确保到2020年底,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020年,我区将继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深入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民政部门计划对全区1.88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逐户逐人全覆盖摸排。及时按规定,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条件的因病因残因灾等新增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对全区返贫风险较高的1.3万脱贫人口、2.2万建档立卡边缘人口,摸排掌握未纳入救助范围的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对一般农户中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和已脱贫仍有返贫风险的人口,将加强动态管理,重点关注、跟踪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对于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符合条件的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仍有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特别是疫情发生以后,对因疫返贫的人口要及时审核纳入,确保兜住底、网不破。
任务明确,各地民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政策的落实,在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配套措施的基础上,提高各类救助保障水平。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调整。临时救助按照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个人分类分档救助,人均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月标准的2倍、3倍和1.5倍同步调整。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价格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同时,加大特殊群体关爱帮扶力度,重点做好孤儿保障工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从2020年1月1日起,儿童福利机构内孤弃儿童养育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249元、社会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937元足额发放。困难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养育津贴保障范围,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每人每月531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民政部门将全面排查影响民政领域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四查四补,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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