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大幕正式拉开以公益性为核心
公立医院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以公益性为核心
公立医院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以公益性为核心 更新时间:2010-2-25 0:28:20 昨日,卫生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辽宁鞍山、上海、安徽省马鞍山等16个具有代表性的城市,成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指导意见》与试点名单同日下发,标志着我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大幕在地方小心试水之后,正式拉开。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从今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改革须以公益性为核心,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从9个方面切实缓解民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月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改革的主要任务与指导思想当时已透露不少信息。因此,相对于《指导意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名单的发布昨日更引人关注。 记者从这份《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看到,国家选定的16个试点城市包括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等6个东部地区城市;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等6个中部地区城市以及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等4个西部地区城市。 去年卫生部曾对外表示,将有12个城市参与改革试点,而昨日公布的数量则多于原计划。此前专家及媒体曾多次猜测哪些城市会被列入试点名单,最终被锁定为“试点”的16个城市,不同程度地在医院集团化管理、医药分家、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医院法人化治理结构等方面趟出一条改革之路,成为“试点”并不意外。 按照要求,16个试点城市须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于今年4月底前报送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除了国家级试点城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将分别选择1-2个城市作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指导意见》指出,试点要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包括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等9项试点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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