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一诺千金”有机会

东方证券:“一诺千金”有机会 更新时间:2010-7-18 0:09:00   2010年7月12日,媒体报道称证监会正在上市公司中开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专项活动,要求通过股权转让、股权收购、企业合并等方式解决关联交易;通过并购重组、改变经营范围等方式解决同业竞争。事实上,在股改过程中多家上市公司就已承诺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或者注入集团母公司的资产做大做强上市平台,因而我们特别关注股改期间承诺资产注入或重组进而解决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在本轮治理行动中的表现。

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共同促使公司控股股东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一方面,证监会对于原非流通大股东不履行承诺义务有着明确的惩罚规定,而日前的专项活动更是体现出管理层彻底解决相关问题的决心;另一方面,即使出于做大做强上市公司、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目的考虑,上市公司和其控股股东也存在完成承诺的内在动力。此外,股东监督、舆论监督以至法律监督,都成为上市公司履行承诺的外在压力。

低迷市场环境下履行资产注入承诺蕴含投资机会。资产注入或者以重组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从实质上改变了公司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因此一旦获得执行,会对股价发生积极影响;在拟注入资产相对确定的情形下,市场低迷时较低的股价将使注入资产获得更多的股权作为对价,这有利于大股东股权占比和控制力的提升。

按照承诺的时间期限和履行情况将相关上市公司分为四类,即承诺已到期、试图履行但方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履行意愿但因故不能履行,未来不排除继续履行的;承诺未到期或未有明确期限的以及已经履行但仍可能继续注入资产的或正在资产注入进程中的。相较而言,第一类和第三类实施可能性最大,值得重点关注,而第二类则受客观因素的制约,需密切关注相关因素变化催化剂;对于第四类,则应当关注大股东发展战略规划层面的刺激因素。

建议从三个维度优选重点上市公司。其一,辩证看待估值的安全边际:针对估值较低、成长性好的公司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对于业绩较差、缺乏成长性、甚至已ST的上市公司如ST重实、ST轻骑、江钻股份、美锦能源等而言,大股东进行资产重组、利用壳资源的动力更大,采取关注催化剂策略。其二,筛选上市公司资产注入主客观条件,主要聚焦承诺履行剩余期限、大股东重申承诺履行及大股东优质资产质量和数量等因素。其三,关注交易的博弈要素,即尚未被市场广泛关注,尤其没有被基金等机构大量持有的上市公司。

综合上述维度,我们重点推荐:大股东重申通过资产注入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且潜在注入资产优良的红阳能源、美锦能源;上市公司被确立为集团某类资产唯一上市平台,目前尚未启动资产注入或即将启动的,如航天长峰、航空动力;已履行过资产注入承诺,但依然有大量资产有可能注入上市公司的,如中国卫星、四创电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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