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一周年南岭民爆子公司被吊销执照

“5.17”一周年南岭民爆子公司被吊销执照 更新时间:2010-5-27 6:04:39   距离“5.17红旗路高架桥坍塌重大事故”一周年之际,南岭民爆公布了事故处理结果。

南岭民爆今日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岭工程公司在拆除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的过程中发生较大坍塌事故。目前,涉及南岭工程公司的行政和民事责任已经处理完毕。

在行政上,湖南省建设厅对南岭工程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岭工程公司作出“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南岭工程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南岭工程公司给予50万元的行政罚款。

经过多次协调和协商,南岭工程公司与株洲市建设局于5月24日就“5.17”事故民事赔偿问题,签署了《5.17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民事赔偿协议》:南岭工程公司赔偿给株洲市建设局事故损失968.6万元。

同时,南岭民爆表示,由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被吊销,南岭工程公司不能承揽和开工新的工程项目,给南岭工程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行政罚款和民事赔偿直接造成南岭工程公司的经济损失。预计今年南岭工程公司将亏损800万元左右,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利润530万元。

“5.17红旗路高架桥坍塌重大事故”无疑是去年的一桩重大惨案。2009年5月17日下午,株洲市红旗路的高架桥发生意外坍塌,事故酿成了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辆被毁的悲剧。该事故因此也成为了我国第一座发生大面积坍塌、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的城市高架桥坍塌事故。而该重大惨剧的肇事者,正是南岭民爆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岭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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