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居民限购一套房
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 居民限购一套房
上海出台楼市调控细则 居民限购一套房 更新时间:2010-10-8 6:41:12 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 上海7日出台楼市调控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按不同的住房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上海市政府7日批转的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住房开发项目销售均价低于项目所在区域上一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的,预征率为2%;高于但不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3.5%;超过1倍的,预征率为5%。 《意见》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认真执行央行、银监会的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非上海市居民在上海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上海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作相应调整,停止对购买第三套住房及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为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上海此次还调整了被动迁居民家庭获配的动迁安置房的允许交易期限,由此前的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调整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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