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提高有望带来3000亿元增量资金
年金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上限提高有望带来3000亿元增量资金
人社部网站12月30日公布了《关于调整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根据《通知》,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上限提高了,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元增量资金。
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鼓励中长期资金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战略部署,将年金基金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的政策上限提高10个百分点,合计不得高于投资组合委托投资资产净值的40%,与全国社保基金权益类投资比例持平,使年金既能够长期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又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该负责人表示,按现有年金市场规模测算,本次权益比例上限的提高,理论上将为资本市场带来3000亿元的增量资金,养老保险体系和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加强。
《通知》明确了年金基金的定义,首次在文件中整合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规定和要求,并统一强调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
此外,此前年金基金仅限于境内投资,《通知》则允许年金基金通过股票型养老金产品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上述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考虑目前在全球严峻经济形势下,香港金融市场仍颇具活力,具有相当投资价值,而且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定支持和维护香港金融繁荣稳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年金基金实现全球范围资产配置的初步尝试。
在年金基金投资品种上,《通知》新增了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等品种,并将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扩展为债权投资计划。同时,对政策性和开发性银行债券、永续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公司债等之前界限不清晰的品种予以明确,纳入年金投资范围。
防范年金基金合规风险
除了为年金基金提供更多有效的投资工具外,《通知》还进一步规范了年金基金的投资行为。比如首次明确要求嵌套穿透管理,进一步要求年金基金财产投资比例在计划层面和组合层面实行“双限”等,防范年金基金合规风险。
上述负责人介绍,明确“双限”,是由于以往只在组合层面对年金资产的流动性比例以及权益类和非标类投资比例等进行限制,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年金计划层面通过专门组合投资或是养老金产品直投造成超比例投资情形。为此,此次明确单个计划资产投资于各类型资产的比例须参照投资组合的比例限制进行管理,并首次在文件中明确受托直投组合的定义,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指导,防控计划层投资风险。首次在文件中明确嵌套穿透管理要求,则是由于以往穿透监管的要求不够明确,可能出现年金基金所投资金融产品的底层资产超出年金基金可投资范围的情形,发生合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投资品种被调整出了年金基金投资范围。一是剔除万能保险产品和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二是调出保证收益类和保本浮动收益类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三是剔除特定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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