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鼓励有条件地区进行碳排放交易试点

我国将鼓励有条件地区进行碳排放交易试点 更新时间:2010-9-11 6:50:53   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人民政府主办,兴业银行承办的首届全球低碳金融论坛10日在天津举行,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国内政策和履约处处长蒋兆理在会上表示,发改委正在推动碳排放交易工作的进行,将就《自愿减排管理办法》征求各方意见,并于近期出台这一政策。

同时,发改委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进行碳排放交易试点,支持东部人均GDP高于1万美元且地方政府有意愿的地区,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工作。

我国承诺在“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每年下降4%。央行副行长易纲在会上说,应协调经济快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实现政府确定的减排目标充满挑战。

易纲表示,发展低碳经济,不可避免的就有限额问题。限额持有者和非持有者之间的交易可以把碳成本降到最低。我国在碳排放交易这方面的市场很大,不仅可以大大降低减排的成本,使得资源配置给最需要的企业,而且更可以在低碳经济中稳步向前发展。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表示,发展低碳产业财政政策责无旁贷。下一步财政部将注重培育市场机制。财政将加大投入,为低碳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保障,培育低碳企业,支持重大示范工程,形成低碳产业的自主创新体系;同时要创新机制,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财政资金将由支持项目投资为主,转变为支持技术应用、提供消费补助为主,培育低碳产业的消费市场。

据悉,财政部下一步也将加强财政与金融的协作,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曾晓安说,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财政与金融是两大推手,但金融是支持低碳产业发展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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