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尚不具备废除户籍制度的条件

我国尚不具备废除户籍制度的条件 更新时间:2010-10-13 6:50:42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9日在上海举行《中国发展报告2010》发布会。主报告主笔之一、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表示,受到很多其他制度与户籍制度挂钩的限制,我国目前还不具备废除城乡不同地区不同的户籍制度的条件。

当日发布的《报告》称,假如未来20年中国人均GDP年均增长率保持在6%左右,到2030年达到13000万美元左右,预计城市化率有望达到65%的水平。《报告》同时提出,从“十二五”时期开始,用20年时间解决中国“半城市化”问题。这意味着要以平均每年2000万人的速度,到2030年基本解决4亿农民工及其家属的进城和落户问题,使他们享受与城市原有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各项权利。

杨伟民称,在放开户籍制度的问题上,即使城乡之间可以放开,但区域之间不可能立即放开,因为很多其他制度与户籍制度挂钩,如医疗、教育等。当前的重点是放宽农民工落户条件,从农村转入到城市,不能像现在这样实行过严的准入条件。他说,“解决户籍不是一张纸的问题,所需要创造的条件有一个过程”。

主报告主笔之一、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研究所所长蔡日方在会上表示,农民工市民化可分两条路走,一条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难点在于两种户籍间的落差太大;另一条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包括城乡间居民的均等化,城市新旧市民的均等化,市民与非市民的均等化。

《报告》认为,农民工市民化应实行“保留户籍、总量控制、放宽条件、逐步推进”的方式。其中,“总量控制”是指各地根据本地区一定时期的承载能力,每年给一定数量的农民工落户,使之控制在城市财政能力、住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允许范围内。

《报告》还建议,大幅度扩大廉租房和公租房供给规模,把自愿在城市落户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和援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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