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廉租住房建设迈出新步伐

我国廉租住房建设迈出新步伐 更新时间:2010-1-14 2:11:49   查阅新华社的报道,2006年网友在问:“什么叫廉租房,到哪里去租啊?房源来自哪里?”

2009年同样还是网友的问题,却变成了:“大规模建设廉租房如何保证廉租住房公平公正分配?”

网友问题的变化,从一个侧面折射出2009年我国廉租房建设迈出了新步伐。

来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底全国新开工和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廉租住房185万套。其中,全国廉租住房新开工158.4万套,通过购买、改建等方式筹集26.6万套。租赁住房补贴户数达到292万户,其中新增租赁补贴80万户。

“今年是保障性住房投资最多、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在2009年度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说。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亿元,其中就包括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

这一年5月,《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应运而生。尤其是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加大廉租房建设成为扩内需、惠民生的重要结合点。

根据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规划还对2009年工作进行分解,提出当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房源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3万户。

这一年,中央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补助力度:西部地区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300元/平方米,辽宁、山东、福建省的财政困难地区200元/平方米。

比照中央的做法,各省级人民政府也纷纷加大对本地区财政困难的市、县建设廉租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的资金投入。

南昌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副主任刘民说:“2009年我市廉租房建设获得中央、省政府等上级补助配套资金共1.19亿元,市、县配套资金1.17亿元。到11月底,大部分县、区廉租住房项目都比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前1个月封顶。”

回眸2009,为了满足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愿望,越来越多的城市纷纷降低住房保障门槛,扩大保障范围。

常州市将廉租房保障标准从人均月收入低于550元上调为700元;杭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将从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4倍以下家庭扩大到低保标准2倍以下家庭。

不少地区还在住房保障制度上进行积极探索。甘肃、贵州等地制订了廉租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让许多低收入家庭能够拥有一套享有产权的房子。

为了确保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一些城市不断完善审核手段。上海市建立了家庭收入核对中心,探索金融、证券、工商、税务、保险、住房公积金、产权管理等信息资源共享。

回眸2009,许多低收入群体因为廉租房大规模建设改变了居住条件。

在贵阳蛮坡廉租房小区,46岁的张永秀一家三口住的是一套37平方米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内铺设了洁白的地瓷砖,厨房和洗手间也干净简洁,整个房屋和城市一般住户并无二致,甚至更加干净鲜亮。

张永秀一家曾经挤在一间19平方米的房子里。如今,看着新房,她打心眼里高兴:“我现在住的是天堂,你看,通水通电通有线电视。”

在重庆市华福家园廉租房项目,记者看到,仅仅46平方米的有限空间,被巧妙地设计成两室一厅,而且户型分布十分合理,完全能满足三口之家的居住需求。

一些城市的黄金地段,一向被认为是高收入阶层购房置业的乐园,如今一些保障性住房也被安排在城市中心区。

有了住房保障,低收入群体也增强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南昌市低保户龚赣根说:“有了政府的帮助,再加上我们自己的努力,相信生活会更好。”

令人欣喜的是,2009年年底举行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再次吹响大规模推进廉租房建设的号角:廉租住房仍然以实物保障形式为主,国家将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廉租住房建设的补贴标准。要通过棚户区改造和新建、改扩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开工建设的套数比2009年增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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