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尽快建立PE合格投资人准入制度

专家建议尽快建立PE合格投资人准入制度 更新时间:2010-5-10 0:07:57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设立的PE至少在1000家以上

□ 本报记者 闫立良

“由于国家还未出台与PE相关的管理办法,按现行的法律法规,设立一只基金很容易,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也不存在任何的前置审批和监管,造成现在中国的PE发展已经泛滥了,这种情况必须尽快得到控制,否则就会给PE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风险。”天津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总经理王树海对现在PE发展的现状表示担忧。他认为,国家应该尽快实行合格投资人准入制度,促进PE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PE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模式,这几年在我国的发展非常迅猛,各地也日渐重视,纷纷出台了吸引基金落户的相关优惠政策。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经设立的PE至少在1000家以上。

王树海指出,有的地区是为了出于打造金融聚集概念的考虑,有的是为了建立发展区域经济相适应的金融支持体系,改善招商引资环境的考虑,不顾一切的推出政策吸引基金落户,但是基金的质量如何?如何对基金提供后续的服务和监管?如果这些都没有处理好的话,落户的基金很难对地区的发展带来实质的贡献,甚至会产生负面影响。

王树海列举了几个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是在我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尤其还缺乏个人破产的相关制度,这样就为无限连带责任的实现大打折扣,无疑大大的增加了投资人的投资风险,所以国家应该建立一个管理人的诚信和进入标准来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二是有些投资人尤其是基金管理人缺乏投融资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背景,这为后期基金的运作埋下了一颗地雷,随时有存在半路夭折的危险,这种案例比比皆是,其中不乏国内比较知名且规模比较大的基金;三是基金可能成为非法资金的隐蔽渠道,这需要对基金投资人的背景及财务状况应有明确的要求;四是PE的运作缺乏适当的透明度,导致公众看到的全是成功的经典案例,这样势必会造成PE的大众化倾向,只要有钱或有想法就可以做PE ,给行业的健康发展留下阴影。

他建议,国家应该尽快实行合格投资人准入制度,明确要求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LP,什么样的人才可以成为GP,这样才能在市场化和监管之间找到正确的平衡点,促进PE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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