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C资管计划主投债转股资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IC资管计划主投债转股资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AIC资管计划主投债转股资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IC资管计划主投债转股资产,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020年5月6日 星期三 17:18中国金融监管层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进行明确与规范。银保监会最新下发通知明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在资金募集方面,则应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
银保监会网站周三刊登通知全文指出,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其接受投资者委托,设立债转股投资计划并担任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债转股投资计划合同的约定,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
债转股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净资产的60%。
可以投资的其他资产还包括合同约定的存款(包括大额存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
此外,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依法申请登记成为债转股标的公司股东。
通知要求,债转股投资计划原则上应当为权益类产品或混合类产品,可以进行份额分级。其中,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分级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直接或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对分级债转股投资计划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通知称。
杠杆水平上,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分级债转股投资计划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
通知对合格投资者的具体要求为,应为具备与债转股投资计划相适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有四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或者近三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60万元。
–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中国银保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而且,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