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会议提出五点要求 更新时间:2011-2-24 10:28:30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召开 姜伟新作批示 陈大卫出席并讲话 2月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稽查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稽查执法工作经验,研究部署2011年工作。会前,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作出批示,副部长陈大卫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伟新批示指出,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对完成住房城乡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很重要,也是提高工作质量、规范工作行为、建设法制长效机制的重要环节。 陈大卫指出,近年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实事求是、依法稽查、惩防并举、促进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稽查执法工作,增强了法律法规的执行力,提高了查与管的协同效能,提升了稽查执法理念,取得积极成效。但目前稽查执法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还不到位、稽查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案件查处对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制约了稽查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 陈大卫强调,稽查执法工作者要以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围绕中央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大局,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纠正损害公共利益、长远利益的短视行为,引导建设活动依法有序、科学发展。2011年,要重点完成好以下6项稽查执法任务:一是保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贯彻落实,二是促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三是监督城市和村镇规划严格实施,四是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五是保障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和资金安全,六是推动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陈大卫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统筹安排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制订今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配合部里检查,并组织安排好省级检查和城市自查。 二是加强层级指导监督,完善稽查执法工作体系。 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尚未建立稽查执法制度的地区要积极争取建立制度、落实责任,新成立机构的地区要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市县稽查执法工作。 三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 畅通案源发现渠道,及时发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查处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落实集体研判制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纠正和惩治,决不姑息。 四是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要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托信息技术支撑。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稽查执法人员准入退出制度。 五是坚持以查促管,实现稽查执法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 稽查执法工作要有足够覆盖面,注重分析研究,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苗头和规律。探索稽查执法与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评优评奖等业务工作联动,发挥市场诚信体系对违法违规主体的制约作用。 会议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主任王早生主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省级稽查执法机构的负责人,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泸州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代表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93161409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