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加强我国无人机安全监管已成为迫切之需
近几年来,我国无人机产业迅猛发展,以深圳大疆为代表的消费级无人机,其生产、销售已占据全球领先优势,无人机农林植保、警用安防、能源电力、快递物流等行业应用也不断取得突破,无人机产业已成为当前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的热点,成为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新亮点。但近年来无人机安全影响及扰航事件频发,不仅严重影响了航空运输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也引起各地方对无人机的严格管控,甚至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无人机安全监管,已成为迫切之需。
从目前行业和市场来看,无人机管控主要分两个方面:一是对合作目标的实时监控、管理。目前,低空轻小型无人机主要通过通信网络、wi-fi等“云”系统来实现监管。据统计,目前市场上约80%的企业拥有自建的无人机监管系统或加入了其他“云”系统,如民航局批准的8朵“云”平台系统。而大中型固定翼无人机主要通过安装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雷达、卫星导航等无线电系统,实现监控管理。这一类监管主要问题在于缺乏国家法规和标准强制要求,约束力不强。同时,加装芯片、模块等成本较高,技术手段和路径不统一,难以实现国家层面的统一监管。
二是对非合作目标的探测、识别、定位、预警、反制等。目前,国际上主要通过无线电频谱监测、低空雷达探测、声光监测等多种监视手段来实现无人机探测、定位、识别,然后对无人机进行压制反制,主要利用无人机飞控原理采用电磁干扰来阻断无人机遥控、图传或导航信号,或通过声波干扰和无线电压制、劫持等手段,迫使、诱骗无人机返航或迫降,以及基于物理手段的管控技术,包括激光、电磁能量摧毁和物理捕捉等。这类管控技术的问题也在于成本高、部署不方便、使用不规范,并且难以实现对轻微型无人机的有效探测、识别和反制。
随着无人机应用范围的越来越广,全世界范围内针对无人机安全监管的法规标准、技术手段都在不断创新完善。红外、雷达、激光、无线电、柔性网、物理捕捉等监测拦截手段在复杂环境下的组合应用越来越多,将无人机与有人机一起,实现一体化飞行监管已成为国内外研究和支持的主要方向,其中,美国、瑞士等都在部署国家无人机空管系统,阿联酋甚至在研发基于区块链的人工智能驱动的、自主的智能无人机系统交通管理(utm)平台。
面对我国日益突出的无人机监管需求,当前形势下,不仅应加快无人机法规、标准制定,更应加强无人机管控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着眼于无人机飞行应用,一是加快梳理各部门、各地方、各行业对无人机管控的技术需求,为发展无人机管控技术手段,建立管控制度体系奠定基础;二是大力发展无人机数字身份识别、云联网、电子围栏、通信导航、自动监视、反制等系统技术和模块,提高技术可靠性灵敏度水平,有效降低技术成本;三是推动无人机军民深度融合技术应用,探索有人、无人融合运行系统方案,构建全面互联、互通、互动的智慧化协同运行环境;四是加快建设国家统一的无人机安全管控平台,完善技术接口和标准,与现有管控平台、系统充分衔接,着重研究解决人机绑定、低空公网与中高空ads-b等数据链通信等问题,实现管人、管机、管飞行的有效统一,以及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有关无人机管控需求的全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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