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家金融机构卷入伪造票据案
山东多家金融机构卷入伪造票据案
山东多家金融机构卷入伪造票据案 更新时间:2011-1-1 7:56:01 针对涉及山东济南多家金融机构的伪造票据一案,银行业监管机构昨日澄清,涉案银行目前运行正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据新华社报道,山东济南公安机关近日宣布查获一起伪造金融票证骗取资金案件,涉及济南当地多家金融机构。
业内人士认为,在拉存款竞争白热化的大背景下,“高息揽储”吸引单位存款,勾结银行人员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并不鲜见。目前,济南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专案专办。
齐鲁银行卷入伪造票据案
济南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济南公安服务在线12月24日发布消息称,该公安局在12月6日接到某银行在受理业务咨询过程中发现一存款单位所持“存款证实书”系伪造的报案,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金融票证等手段多次骗取资金,济南一些金融机构和多家企业被卷入其中。
据媒体报道,目前,齐鲁银行董事长邱云章已确认齐鲁银行涉案其中,但同时称这是一起综合性案件,正在侦破过程中,涉及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可能涉及我行有关业务,但并非只有齐鲁银行一家”。齐鲁银行内部人士则透露,该行涉案金额可能达10亿-20亿元,而该行资金部人士同时表示,已对相关资产做了保全。
资料显示,截至2009年末,齐鲁银行的总资产达617.89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54%和资本充足率11.66%均达监管红线, 当年净利润4.89亿元,不良贷款合计7.04亿元,不良贷款率仅1.99%。简单计算,齐鲁银行此次涉案金额约相当于该行2009年全年净利润的2-4倍。
山东省银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齐鲁银行并非唯一牵涉其中的银行,但对传闻中牵涉的工行、兴业、浦发等其他银行不予置评。山东省银监局还表示,涉案银行目前经营正常,涉案金额尚无定论,需待公安部门正式披露结果。
或与存款竞争白热化有关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指的是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由于经常会发生银行工作人员伙同外部人作案,手法较为隐蔽,因此金融机构和存款人往往在短期内难以发现。”一位大型银行信贷部人士指出,常见的伪造金融票证罪有几种:一是“克隆假票”,即通过伪造承兑汇票或大额定期存单,以此为质押获得银行贷款;二是,犯罪嫌疑人谎称帮助银行完成拉存款任务,以高息为诱饵骗取企业或个人存款。若存款人是企业,犯罪嫌疑人往往通过偷出企业预留印鉴伪造票据实施诈骗,若是个人存款,则在客户办理存折时,偷办信用卡挂于该账号下,再实施诈骗。
业内人士直陈,2010年,受存贷比考核压力的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展开揽储大战。而在拉存款竞争白热化的大背景下,“高息揽储”吸引单位存款,勾结银行人员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并不鲜见。
据齐鲁晚报2010年4月9日报道,济南市公安局破获一起伪造金融票证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恰是通过“高息揽储”吸引单位存款,同时勾结银行人员作案。该案涉及6家银行、8家存款单位和10笔存款资金共计6100余万元,最终挽回经济损失4502万元,但尚有1500多万元涉案资金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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