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的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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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评估股权的价值
股权的价值评估主要是通过资产价值评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市场比较法和期权价值评估法等四种来进行评估。一、股权定义1、所谓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2、从经济学角度看,股权是产权的一部分,即财产的所有权,而不包括法人财产权。3、从会计学角度看,二者本质是相同的,都体现财产的所有权;但从量的角度看可能不同,产权指所有者的权益,股权则指资本金或实收资本。4、按照企业股权持有者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一般可以将企业的股东分为:控制性股东、重大影响性股东和非重大影响性股东三类。5、控制性股东将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能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非重大影响性股东则对被持股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二、股权价值的评估方法(一)股权价值的评估概述价值评估是一项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是对企业整体经济价值进行判断、估计的过程,主要是服从或服务于企业的产权转让或产权交易。伴随着中国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推行,以企业兼并、收购、股权重组、资产重组、合并、分设、股票发行、联营等经济交易行为的出现和增多,企业价值评估的应用空间得到了极大的拓展,企业价值评估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目前,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主要有:资产价值评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市场比较法和期权价值评估法等四种。(二)资产价值评估法资产价值评估法是利用企业现存的财务报表记录,对企业资产进行分项评估,然后加总的一种静态评估方式,主要有账面价值法和重置成本法。1、账面价值法(1)账面价值是指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的价值或净值,主要由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加企业的经营利润构成,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2)但这仅对于企业的存量资产进行计量,无法反映企业的赢利能力、成长能力和行业特点。(3)为弥补这种缺陷,在实践中往往采用调整系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变为:目标企业价值=目标公司的账面净资产×(1+调整系数)。2、重置成本法(1)重置成本足指并购企业自己,重新构建一个与目标企业完全相同的企业,需要花费的成本。当然,必须要考虑到现存企业的设备贬值情况。(2)计算公式为:目标企业价值=企业资产目前市场全新的价格-有形折旧额-无形折旧额。(3)以上两种方法都以企业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最重要的特点是采用了将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分别股价,再相加综合的思路,实际操作简单一行。其最致命的缺点在于将一个企业有机体割裂开来:企业不是土地、生产设备等各种生产资料的简单累加,企业价值应该是企业整体素质的体现。(4)将某项资产脱离整体单独进行评估,其成本价格将和它所给整体带来的边际收益相差甚远。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企业创造未来收益的能力相关性极小。因此,其评估结果实际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企业价值,充其量只能作为价值参照,提供评估价值的底线。3、现金流量贴现法现金流量贴现法又称拉巴鲍特模型法,是在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的情况下,将发生在不同时点的现金流量按既定的贴现率统一折算为现值再加总求得目标企业价值的方法。4、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是基于类似资产应该具有类似价格的理论推断,其理论依是“替代原则”。市场法实质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参照企业,在分析、比较两者之间重要指标的基础上,修正、调整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运用市场法的评估重点是选择可比企业和确定可比指标。(1)首先在选择可比企业时,通常依靠两个标准:一是行业标准,一是财务标准。其次确定企业价值可比指标时,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可比指标要与企业的价值直接相关。其中,现金流量和利润是最主要的指标,因为它们直接反映了企业盈利能力,与企业价值直接相关。(2)市场比较法通过参照市场对相似的或可比的资产进行定价来估计目标企业的价值。由于需要企业市场价值作为参照物,所以市场比较法较多地依赖效比现金流量贴现所需信息少。但假定,即“市场整体上对目标企法将失灵。在实异和交易案例的市场尚不完善,的使用受到一定现限制。5、期权价值评估法在某给定日期或固定价格购进或权价值来源于本础资产的价值超卖出期权才有收Scholes模型。(1)期权价值评估法下,利用期权定价模型可以确定并购中隐含的期权价值,然后将其加入到按传统方法计算的静态净现值中,即为目标企业的价值。期权价值评估法考虑了目标企业所具有的各种机会与经营灵活性的价值,弥补了传统价值评估法的缺陷,能够使并购方根据风险来选择机会、创造经营的灵活性,风险越大,企业拥有的机会与灵活性的价值就越高。(2)在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在使用期权定价模型时并未对该模型的假设条件予以严格的检验。事实上,很多经济活动的机会收益是否符合几何或对数布朗运动规律,有待继续研究。在实务中很少单独采用该方法得到最终结果,往往是是在运用其他方法定价的基础上考虑并购期权的价值后,加以调整得出评估值。(3)总之,企业价值评估是以一定的科学方法和经验水平为依据的,但本质上是一种主观性很强的判断,在实践中,应该针对不同对象选用不同方法进行估价,必要的时候可以交叉采取多种方法同时估价。(4)评估企业价值需要两种技巧,第一是分析能力,既需要明白及应用数学模式去评估公司价值。第二也是更重要的,就是拥有良好的判断能力。很多时候数学模式均带有假设成分,很多资料如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是不能量化的或没有足够数据去衡量,因此在运用数学模式所得到的企业价值只能作参考。(5)由于目前估价目的十分狭窄,企业价值评估除了可以为产权交易提供一个合理的基础价格外,更重要的是重组前后的价值对比可以成为企业管理层是否进行战略重组的决策工具。价值评估在西方国家获得了很大成功,正确推行以价值评估为手段的价值最大化管理,是使我国企业走出困境的必要条件。因此,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探讨和研究企业价值评估方法以及合理运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国资参股的企业股权评估原则:1、涉及国有股权变动,无论股权比例大小,原则上要求两种方法评估,除非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只能用1种方法评;2、管理层收购其他小股权,一般情况下是非正常的交易,不是公开公平的交易,一般是不能作为案例,特别是评国有资产的时候;3、国有股权退出一般不建议评估给出折扣,建议评估对象仍然是股东全部权益,是不是按股权比例由交易双方自己定。
二、股权评估方法有几种
股权价值评估有很多方式,比如可以用重置成本法。也可以用收益现值法,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现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并以此评定重估价值。
三、仅认缴未实缴的股权怎样评估价值
无评估价值,出资人认缴出资并签订出资协议,确认出资额和占股比例,这只能表明该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如果他不按企业限定的缴纳出资时限实质性缴纳出资,他就不能成为企业股东,也不拥有企业股份,因此他此前的认缴没有实质意义,当然也就没有评估价值。
四、股权评估为负值如何确定起拍价
股权评估为负值,人民法院拍卖股份程序:
1、人民法院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权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2、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确定拍卖机构。当事人协商拍卖机构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执行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随机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4、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拍卖所得用于抵债。
5、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6、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规定将股票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7、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五、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怎么评估计算
1、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评估计算是可以实现的。
2、因为在非上市公司,它没有股票的价格可以参考,股权价值就不能直接在证券市场上确认。
3、但是,我们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等方法,在分析公司经营状况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估算股权价值,从而确定股权的交易价格。
4、如果股权的收益流量比较容易确定,可以采用收益法。
5、如果要考虑行业、企业规模等等,可以供市场比较法。
6、如果股权的构成比较复杂,例如对其他股东的影响等等,可以选择成本法。
7、综上所述,非上市公司股权价值的评估计算方法具有多种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评估目的进行选择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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