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避免超长期停牌

27年前在深交所上市的深深房,最近宣布复牌。这虽然只是一家公司的行为,但还是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原因很简单,该公司在2016年9月公告因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停牌,可谁也没有料到,这一停居然停了1500多天,在4年多以后的现在才复牌。如此超长时间的停牌,并且最后是以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理由而复牌,这样的事情倒确实是值得议论一番的。

深深房是家老上市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从相关数据来看,公司规模不算大,经营状况属于中等偏上。由于行业政策等方面的因素,这几年对于房地产公司的上市,相关限制还是比较多。因此,深深房虽然本身并没有很强的开展资产重组的内在动力,但它作为房地产公司的“壳资源”价值还是非常突出的。这不,在有关部门的推动下,公司在2016年开始停牌重组。尽管看上去这是一个能够达到多赢效果的资产重组方案,并且深深房的投资者也将此视为重大利好。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遇到了很多难以回避的困难,以致重组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推进,公司也不得已一次次地延长停牌。如今,参与重组的各方都承认,目前进行重组的条件不成熟,因此决定予以终止,深深房的股票也得以恢复上市。

应该说,考虑到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上市公司在策划重大资产重组时对股票予以停牌是必要的,如果因为重组方案复杂使得在规定的停牌时间段内无法完成相应的工作,适当延长停牌时间,投资者也能够接受。甚至最后因为某种原因导致重组失败,投资者也能够理解。但问题是,深深房的停牌时间超过4年,期间虽然按规定发布过有关重组进程的情况报告,但股票的流动性则是被长时间冻结。作为一家同时发行有A股与B股的全流通公司,投资者在4年多时间内不能进行正常交易,虽然表面来看这并没有违反规定,但是站在市场的立场上,确实有不合情理之处。毕竟,长期停牌不但对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了损害,同时也因为股票的流动性受限,难免给公司的市场估值以及信用等造成不利的影响。也正因为这样,成熟市场都会对上市公司的停牌作出严格的限制性规定,并且把它作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一个前提。前几年MSCI在研究提高中国A股的纳入因子时,就提出要规范A股的停牌安排,不能出现无法预期的长期停牌。从这一点来说,深深房现在能够复牌是件好事,但它长期停牌的做法,即便如其独立财务顾问所言“具备合理性”,但从市场的角度来说,并不是可取的行为。

现在,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停牌已经有了很严格的规定,明确了审慎停牌的原则,规定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交易日。对于确需“长期停牌”的,则要求按规定履行程序。这些规定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只是,考虑到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能否在这基础上规定一个最长停牌期限呢?此举的意义不仅仅在于避免超长期停牌的出现,同时也是提醒上市公司,要慎重对待停牌,不要在条件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轻率地进行资产重组,还是要把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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