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道制+抽查制”2月7日开始试点私募期待更多扶优限劣措施推出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已成熟运行六年,在此基础上,在私募合规发展规范上又有了新的完善。日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向业内发布了将推出关于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改革试点的通知,《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该试点将大大提速产品登记备案效率,最快一天即可完成备案申请;同时,根据今年上半年的试点情况,拟定于下半年正式发布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标基准和条件。

有私募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扶优限劣措施一直是监管层对于私募行业发展的政策导向,此次试点“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将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备案和交易,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期待后期能够推出更多扶优限劣措施。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探索试行的“分道制+抽查制”将于2月7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提交私募基金备案申请后,最快将于次日在中基协官网公示。中基协将在该基金备案后抽查其合规情况,若抽查中发现该基金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情形,将要求管理人进行整改。

中基协表示,专业信用是私募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基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制度是我国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体制的重要载体,也是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记录信用、积累信用的重要制度创新。在六年的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实践中,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记录、更新和积累本机构以及在管私募基金设立、投资运作、日常运营等方面的各类信息。

截至2019年年底,中基协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71家,较2018年末存量机构增加23家,同比增长0.09%;存续备案私募基金81739只,较2018年末在管私募基金数量增加7097只,同比增长9.51%;管理基金规模13.74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9603.56亿元,同比增长7.52%。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的全职员工17.65万人,其中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14.22万人。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方面,2019年中基协持续落实新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进一步增强登记备案工作透明度,提高登记备案工作效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中基协指出,在此基础上,协会创新信用管理模式,自2018年起制作并按季度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免费推送了7期信用信息报告,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会员首期信用信息报告也将于2020年2月7日正式向会员推送。现阶段,探索形成试行“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客观指标基准和条件,其具体内容包括:将会员信用信息报告指标体系运用于所有已登记管理人;先剔除合规类指标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再以管理人每项指标的六十分位作为指标基准,筛选出非合规性指标中80%的指标在基准线以上的管理人。

根据中基协初步测算,按以上条件将筛选出约7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其中证券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管规模的57.2%;股权、创投类管理人可覆盖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在管规模的14.6%。

中基协表示,2月7日启动私募基金备案“分道制+抽查制”试点,是遵循私募基金事后备案工作规律的创新改革举措,行业信用运用机制由量变到质变,这有利于激发私募基金管理人强化自身信用的内生动力,构建行业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促进行业信义义务落地生根。

星石投资总经理杨玲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次对于优质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提速、事后抽查的方式就是扶优限劣的措施之一。对于试行“分道制+抽查制”方式备案机构的挑选建立在前期信用信息报告的基础上,信用信息报告已经推送了7期,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数据,此时推行该筛选办法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被筛选出来的私募基金将能够以更快的速度备案和交易,提升资金利用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在试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分道制+抽查制”期间,中基协将及时监测评估实施效果,定期测算并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适用指标基准和条件,动态调入或调出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并于下半年正式发布适用“分道制+抽查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指标基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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