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两次配售安排有何玄机
创业板“两次配售”安排有何玄机?
在不久前披露的新版创业板发行承销规定中,有一项很引人注目的内容,就是设计了“两次配售”的安排。这项规定意在应对当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因大量弃购而导致包销风险加重时,可以就弃购部分向网下投资者进行二次配售。此外,还允许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要求网下投资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中国资本市场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就是不管市场环境如何变化,一级市场似乎都不受什么影响,哪怕发行的新股较二级市场同类品种的估值高出不少,也照样能够顺利地销售出去。这就是所谓的“新股不败”。也正因为这样,长期以来一级市场始终是个卖方市场,新股不存在发不出去的问题。当然,这是核准制时代的产物,那么在实施了注册制改革以后,情况是否还会这样?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已经有10个多月了,由于是增量改革,又是新设立的板块,加上全市场对它的高度关注,因此迄今没有发生新股发行遇到困难的现象。然而,如果注册制改革进一步推向整个市场,情况会不会发生变化呢?现在,创业板也开始试点注册制,而创业板作为主要服务于传统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的创业型企业,其上市标的的范围比科创板要大,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也较多。从历史上看,创业板也是各大板块中业绩波动比较大、商誉减值较为明显的板块。因此,在这个存量市场上改革的确需要未雨绸缪,考虑更多的不确定因素,增强制度的包容性,为化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做好相应的政策储备。于是,也就有了“两次配售”的安排。
现在无论是网下还是网上申购新股,都不需要保证金,在这种信用申购制度下,很容易出现中签者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缴款认购的现象。而时下对此的处罚仅仅是对屡犯者暂停一段时间的申购。然而,一旦由于某种因素导致出现大量中签者弃购的话,就将给余额包销的承销商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从尊重市场的角度出发,一方面要让新股以尽可能合理的价位发行出去,另一方面也需要兼顾公平与效率,在必要的情况下,改变信用申购的做法,对大额网下申购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一旦发生大量弃购,也可以将弃购部分的新股在申购者中进行“二次配售”,既满足了有意购买这部分新股的投资者的需要,同时也可以缓解承销商的压力。应该说,这些做法并非独创,在海外成熟市场中已有这样的做法,客观上也取得了相应的效果,并成为一种操作惯例。
从市场发展的趋势而言,“新股不败”不是一种合乎逻辑的正常现象,随着资本市场各项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注册制的全面实施,一定会被打破。面对这种可能出现的局面,有关方面拿出相应的预案,准备平滑风险的措施,体现制度制定中的前瞻性原则。当然,好的制度,更要有好的落实,着力点的关键还是如何让注册制名副其实地落地,在提高市场化程度的同时,也为资本市场更加平稳有序地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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