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利息怎么算 (未签买卖合同如何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逾期付款的利息如何计算的问题?

  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因此,买方和卖方没有签订书面的销售合同,并不代表他们没有合同关系。

  如双方口头约定,则可表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如一方已交付货物,另一方已接受货物金额,则可视为一种事实合同关系。  

  所以,卖方在交货后,如果对方没有及时付款,就构成违约。

  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即是说,卖方交货后,如果买方不按时付款,就要赔偿卖方的损失,最常见的是对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因此,在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且双方约定利息损失的情况下,如何计算逾期付款的利息,法律已有明确规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卖方因买方违约而要求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与此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逾期未付的贷款,将按规定加收罚息。

  所以,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后逾期未付款,而没有签署书面销售合同,并不影响卖方收回逾期利息。如协商无果,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