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终结

全国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终结 更新时间:2011-1-1 7:56:00   据新华社武汉2010年12月31日电 经过一年多的审理,备受关注的我国首例航空公司破产案――东星航空破产案审理完毕。据武汉市中级法院介绍,目前已裁定终结东星航空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负债总额为10.76亿元的东星航空,最终债权人获得2.43亿元财产分配。

东星航空成立于2005年,是华中及中南地区第一家民营航空公司。因公司经营不善和受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底开始拖欠巨额债务,甚至影响飞行安全。2009年3月15日被民航局暂停飞行许可。同年3月10日,美国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飞机租赁公司以东星航空拒不偿还到期债务1084万美元,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武汉中院提出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申请。

法院审理查明,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日,东星航空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99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76亿元,严重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裁定东星航空破产。同时,武汉中院依照法定程序处置了包括东星国际大酒店、航材在内的全部资产,顺利回收全部拍卖价款,并积极推进东星航空所属86名飞行员的分流和其他1200余名职工的安置,全面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收回了飞行员流动补偿费用。

2010年4月29日,在东星航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东星航空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高票通过。此后,武汉中院监督指导了两次破产财产分配,总额共计人民币2.43亿元。12月23日,鉴于东星航空破产财产全部分配完毕,武汉中院遂作出裁定,终结东星航空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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