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收入分配改革要避免揠苗助长

中国收入分配改革要避免揠苗助长 更新时间:2010-9-10 6:04:52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系主任李稻葵:

收入分配改革,无疑是今年最牵动人心的一个大事件。那么,如何才能制定出更符合实际需求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何看待灰色收入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呢?

就这些话题,《第一财经日报》记者9日在绍兴参加上海世博会主题论坛“经济转型与城乡互动”间隙,专访了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金融系主任李稻葵。

第一财经日报:今年收入分配改革是个大话题,而且也被提到很高的高度。在你看来,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解决收入差距问题?

李稻葵:在我看来,要抓住问题的核心,即为什么大家抱怨这么多?就两点:一是腐败,由腐败带来的各种各样不合理的收入上升,打击面要窄、要准确,不要滥用灰色收入这个说法。

二是,现在整体收入分配向企业和政府倾斜,个人可支配收入还是太低。所以,在保持市场经济机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政府多让一点利,少收一点税。把利和少收的税让给家庭和个人,可能会由此带来一些短期的财政赤字、国债和地方债提高,但不要担心,因为中国经济处于转型期,政府手里有相当大的财政资源――我指国有企业。所以,短期多发一些国债,让给老百姓一些收入、减些税,以后把国有资产卖掉,把短期政策带来的财政包袱抵消掉。这不就是对经济转型最好的支持吗?

我们要避免什么呢?避免杀鸡取卵、揠苗助长。什么是揠苗助长?就是把工人动员起来向企业主多要工资,要求企业搞集体谈判,这对长期经济增长绝对有百弊无一利。所以,不要破坏正常的经济增长机制,要看到经济增长过程实际上具有提高劳动工资的自然作用。

经济发展必然带来劳动力的相对短缺。我不太同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短期做法,非得要求企业主提高工资,把劳资对立起来,这只能破坏未来增长的前景。

日报:你刚说到少收税,之前也讨论过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李稻葵:对,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这也是一个重大的改革方向。现在的个人所得税纯粹是扩大收入差距。

个人所得税一定要改,一定要把所有收入捆在一块收税,不管是劳动收入还是资本收入。而且,税率要大幅降低,扩大税基,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考虑家庭负担,包括赡养老人的负担。

日报:以家庭为单位征税进展如何?

李稻葵:根据我的观察,动作比较慢。为什么慢?因为财政比较保守,没有大财政的概念。

日报:你刚说不同意“灰色收入”的说法。前段时间关于灰色收入的讨论非常热闹,你怎么看这场讨论?

李稻葵:“灰色收入”本身就是模糊的,世界上只有非法收入和合法收入,今年我们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把灰色收入这个说法去掉了。

我们经过了特别仔细的研究:首先统计局的调查数字确实是不准,入户调查不准;第二,王小鲁的入户调查也不见得准确,因为样本量太小。这么小的样本量算出来的平均收入乘以上亿的家庭数量,误差是可以想象的。

第三,要从宏观上看。每个家庭的收入,不管非法、合法,都会在宏观经济上反映出来。所以我们也很仔细地算了一下,把家庭消费算成一部分,每年家庭新增存款算成一部分,家庭新投入股票的钱算一部分,买房子的钱算一部分,新增的现金存量的家庭部分,全拢在一块,我们发现,中国可支配收入确实比较高,但明显没有王小鲁说的5万多亿元那么高,大概3万多亿元,各年不一样。这个数字和统计局用资金流量表算的基本一致。

日报:所以,没必要纠缠在灰色收入多少上?

李稻葵:对,而且这场争论有点走样了。争论的核心是,为什么中国消费上不去?是老百姓有钱不花,还是没钱?

按王小鲁的说法,好像是老百姓有钱不花,当然分配有点问题。我们经过两年研究,基本结论是:中国百姓消费率低,说到底是老百姓钱不够。

中国老百姓的储蓄率和世界其他国家差不多,基本一致,中国和外国消费比率差距主要是老百姓可支配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比重太低了。所以,这个争论变味了,变为灰色不灰色的争论,争论细节了。大方向是要提升消费,必须拿出真金白银,让老百姓提高收入。

日报:之前有媒体报道,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可能要出炉,而且是重在二次分配改革上,你怎么看?

李稻葵:如果是,我希望是个人所得税的根本性改革,而不是前阵子有些人说的,税种要针对灰色收入,要打击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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