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联合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检查

七部委联合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检查 更新时间:2010-4-24 1:14:16   日前,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201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全面贯彻落实《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工作的主要目的,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政策宣讲力度,组织企业认真学习领会《条例》;二是督促企业通过对照检查,增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转变增长方式;三是汇总梳理业务发展和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各部门、各地方完善服务保障和风险控制体系。  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相关政府部门指导、督促下,企业通过逐条对照《条例》规定,排查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完善、提高,重点包括:是否按《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履行合同规定、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派出劳务人员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等。专项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政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分为深入学习、完善提高、分析总结阶段。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快速发展,规模日益扩大,成为当前我国对外投资合作的主要方式之一,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对外承包工程逆势而上,2009年新签合同额达126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77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0.7%和37.3%,为稳外需、保增长、促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促进和规范对外承包工程经营、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建设,2008年9月1日,《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行,为对外承包工程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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