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个人虚拟货币收入缴税,以及虚拟货币税收政策来了!你要交个税了么?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1. 虚拟货币税收政策来了!你要交个税了么?
  2. 国家对虚拟币从业人员怎么定罪
  3. 个人进行各种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个税?
  4. 个人持有虚拟货币合法吗

虚拟货币税收政策来了!你要交个税了么?

如果真要交税,税率低的话,我还是考虑交税的。只要交税,说明国家支持虚拟货币了。肯定也要出台政策支持虚拟货币的交易,有利于虚拟货币的发展。

国家对虚拟币从业人员怎么定罪

根据《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的规定: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公告》并没有明确发行虚拟货币的行为构成何种具体的罪名,而是概括性地列举了发行虚拟货币可能涉嫌哪些犯罪行为,即“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在笔者看来,《公告》列举的这些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犯罪行为,即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与诈骗类犯罪行为。

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简而言之,是指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或从事国家明令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等。

诈骗类犯罪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以发行虚拟货币作为欺骗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一类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有价证券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以笔者的办案经验来看,在司法实践中,发行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经常涉及的罪名主要有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例如:

1、在(2019)浙0603刑初467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等人因擅自制作、发行虚拟货币“EATK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互联网上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2、在(2016)青0102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人发行“雷恩斯”虚拟货币,以投资理财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一定的费用加入该组织,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在(2017)浙0782刑初1588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倪某以投资虚拟货币项目可获得高额回报为诱饵,在义乌市、浦江县等地向不特定的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规定来看,行为人发行虚拟货币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类犯罪行为或诈骗类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涉及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三项罪名。

个人进行各种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否缴纳个税?

除了股票投资只对法人机构征税,个人不需要缴税外,其他投资收益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目前税务机关采用的是纳税申报制,也就是说,企业和个人要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采用稽查和纳税评估等方法进行核查。企业可以聘用专业人员合理避税,偷税还是不敢轻易冒险的,个人不主动纳税的较多,一旦被查到,会被处以巨额罚款,严重会倾家荡产的。冰冰就是个例子。

个人持有虚拟货币合法吗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合法,因为,国家也从未对个人,或金融机构,发行过虚拟货币,对此,持有虚拟货币的持有者,都是从,境外,或其他不合法的渠道中获得的,根本不受中国法律所保护,再说,虚拟货币在一定成度上,对金融机构起到了干扰的作用,破坏了正常的金融市场,所以,不占同,我国内陆居民,持虚拟货币。

关于个人虚拟货币收入缴税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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