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签署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协议
中马签署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协议
中马签署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2010-6-25 0:06:38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中国银监会24日表示,中国银监会近日与马来西亚证监会在北京交换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信函。双方就有关监管合作达成协议,将在监管合作框架下,加强信息交流和监管协作,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 此举标志着具有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可代客投资于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 马来西亚的资本市场具有丰富的投资品种、多层次的交易市场、较完善的监管制度及健全的投资者保障机制。允许商业银行代客投资于马来西亚资本市场,有利于为国内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中国银监会自2007年5月起允许商业银行代客投资于已与中国银监会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监管的股票市场,以及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所批准、登记或认可的公募基金。此前,中国银监会已分别与香港、英国、新加坡、日本、美国、澳大利亚、韩国、卢森堡、德国、加拿大等10个国家或地区的金融监管机构签订了监管合作协议。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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