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
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长荣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考虑到公司战
略发展规划及未来的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
可实施。
二、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自律性
规范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公司参股子公司惠州大亚湾伊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
州伊科思”)现处于项目集中建设期,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为保证项目的顺利推
进,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的 5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8 年。
惠州伊科思其他股东(合计持有惠州伊科思 54.5%股权)依照其持有的惠州
伊科思股权比例,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反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科思提供担保为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中供水 BOT 项目及供热 BOT 项目的实施情况,
及乌兰察布市城市整体规划的实施进度,公司同意将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首
发超额募集资金在供水 BOT 项目预计结余的 15,633.60 万元及相关利息,全部调
整至供热 BOT 项目,以满足该项目的持续快速实施。供水项目后续的资金需求,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乌兰察布市 PPP 项目分项目间募集资金额度的公告》以及独立董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
发布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资控股上海珩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深化公司在危固废治理领域的
产业布局,公司以自有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上海珩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珩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上海珩境 51%的股份,为其控
股股东。本次增资款将用于推动在河北省廊坊市霸州津霸经济开发区的第一个酸
洗钢带废盐酸处理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的议案》
为把握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突破原有市场格局,积极谋求更广阔
的战略发展空间,公司结合自身优势,站在新的历史高度,着眼长远发展,经过
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进行了修订,确定了以“大环保”为核心的主营业务体系——高效巩固水务工程
及运营业务、扎实推进危固废处理业务、大力拓展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业务、
稳步开展环保设备制造业务、加快培育化工新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致力于技
术引进与创新,深化产业链布局,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积极稳妥向综合型环保
服务强企迈进。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周二)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日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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