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的相关规则-上市公司盈利预测公告有何规定
最近有很多公司都开始披露业绩、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的数据,但很多人会发现一个情况,就是有的公司披露了,有的公司没有披露,这是为什么了!其实这是有严格的监管规定的,而不是随意由上市公司决定怎么披露的。下面我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度、半年度、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业绩预告。
深交所或上交所:1、净利润为负值;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
创业板: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3、与上年同期或者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业绩相比,出现盈亏性质的变化;4、期末净资产为负。5、另外创业板还规定,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或者因追溯调整导致最近连续2年以上亏损的,应当于其后披露的首个半年度报告和三季度报告中分别对前三季度和全年盈亏情况进行预告。
二、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1、上市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布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当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2、上市公司应当确保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若有关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相关定期报告的同时,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进行致歉,并说明差异内容及其原因、对公司内部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
3、上市公司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盈利预测有重大差异的,应当及时披露盈利预测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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