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合集~全干货(快来收藏)-上市公司盈利预测公告有何规定
A股哪些公司需要披露业绩预告?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披露?下面小编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汇总了我国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要求,让您一文看懂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一、上交所
*主板(600,601,603开头的股票)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中期和第三季度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交所科创板 (688、689开头的股票)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上市公司预计半年度和季度业绩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
资料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说明:上交所只对年报的业绩预告有强制要求,其他季报,半年报未做要求。
二、深交所
*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000开头/002、003开头的股票)
“如预计公司本报告期或未来报告期(预计时点距报告期末不应超过十二个月)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实现扭亏为盈;
3.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上市公司应当在以下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
1、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
2.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
3、半年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
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应不晚于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
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深交所创业板 (300开头的股票)
“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1.净利润为负值;
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3实现扭亏为盈;
4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资料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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