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什么类别企业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7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44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下发的《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预算指标的通知》(吴财企[2015]69号),公司因"境外投资项目"获2015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项目)扶持资金390万元。
2、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和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拨付201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吴财企[2015]59号),公司因"海外并购标的企业,完善产业链实现优势互补项目"获2015年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0万元。
目前,公司已收到以上440万元奖励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策性奖励经费计入2015年当期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5-062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详见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3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10月31日,"东兴信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共计280.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持仓均价为10.18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5年11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8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投资保和堂(陇西)药业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名称为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11月3日,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手续,取得陇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已取得其40%股权,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 陇西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2MA741JFC42
住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朱春林
注册资本:陆千万元整
经营范围:农产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酵素食品加工、销售;中药材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15-080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29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932,2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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