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风帆股份公司电话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部分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详情如下: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于2015年7月7日起停牌;
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于2015年8月24日起停牌;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于2015年7月3日起停牌;
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大富科技(股票代码:300134)于2015年7月3日起停牌;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基金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股票万润科技(证券代码:002654)和风帆股份(证券代码:600482)分别于2015年7月3日和2015年5月28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下发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对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的估值进行调整,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关于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54(A类)/001855(C类),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54号)准予注册,已于2015年9月14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5年9月30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景颐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本基金拟任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主要销售渠道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讨,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截止时间提前至2015年9月16日,即2015年9月17日起不再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6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0日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y-axa.com 发布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基金2015年第三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按照《基金合同》及《开放公告》约定,2015年9月14日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运作周期内的第9个受限开放日,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15%。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对本基金2015年9月14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统计,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低于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5%,因此,基金管理人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均确认为成功。投资者可于2015年9月16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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